移动脚手架用焊管规范为Φ48×3.5mm,焊管壁厚不得小于3.5-0.025mm。上碗扣、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选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,其资料机械性能应契合GB9440中KTH330-08及 GB11352中ZG270-500的规则。
立杆衔接外套管壁厚不得小于3.5-0.025mm,内径不大于50 mm,外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60mm,外伸长度不小于110mm。 3.5.7 杆件的焊接应在专用工装上进行,各焊接部位应牢固牢靠,焊缝高度不小于3.5mm。立杆与立杆衔接的衔接孔处应能刺进Φ12mm 衔接销。在碗扣节点上一起装置1—4 个横杆,上碗扣均应能锁紧。
下碗扣、横杆接头、斜杆接头应选用碳素铸钢制作,其资料机械性能应契合GB11352中 ZG230-450 的规则。选用钢板热冲压整体成形的下碗扣,钢板应契合GB700 规范中Q235A 级钢的要求,板材厚度不得小于6mm。并经600~650·C 的时效处理。禁止使用废旧锈蚀钢板改制。
脚手架出租提醒:移动脚手架用焊管一定要契合上述规范,由于焊管的质量关系着移动脚手架的质量,更关系到今后的施工质量。
移动脚手架在装置中按照必定的原理和方法进行装置,确保实际的运用中的安全功能,不会产生必定的影响价值,影响生命安全。不能按建筑面积核算归纳脚手架的独立柱、钢筋混凝土内墙及悬空单梁、接连梁、墙面装修的单项脚手架:
(1)独立的砖、石、钢筋混凝土柱,按柱构造外围周长加3.6m乘以柱高的面积核算;高度在3.6m以下者,套用单排脚手架定额;3.6m以上者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。
(2)现浇钢筋混凝土墙,按墙构造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核算,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。
(3)现浇钢筋混凝土单梁或接连梁,按梁构造长度乘以室外设计地坪面(或楼板面)至梁顶面的高度以平方米核算,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,与之相关联的结构柱不再核算脚手架。